红军干部射杀16岁少女,罗瑞卿求情,毛主席:走火能打2发子弹?
1937年10月,陕甘宁延河边区发生了一件轰动全国的杀人命案,死者是陕北公学的女学生,名叫刘茜,因中了枪伤而身亡。
经调查,锁定嫌疑人是一名叫黄克功的红军干部,因为情感纠葛,心生不满导致开枪杀人。
调查结果一出,引起轩然大波,人们纷纷好奇,究竟发生了什么才会让一位本该前途大好的青年干部做出如此不可挽回之事?
七七事变后,全国忽然涌起了一股抗日救国的热潮,怀揣理想与抱负的青年纷纷前往延安这个具有使命感的红色根据地。
刘茜就是其中一员,她是个活泼开朗的姑娘,有理想有抱负的好青年,跟随队伍一路来到延安,成功进入抗日军政大学学习。
此时,黄克功是抗大第六队队长,年轻帅气,革命资历深厚,大家都是情窦初开的年纪,很快两个年轻人互生情愫,走到了一起。
不久,刘茜去了陕北公学,两人见面的次数逐渐减少。
随着两人交往的加深,刘茜越来越觉得两人的观念以及性格不太合适,想跟黄克功终止这段恋情。
黄克功并不同意刘茜说的关于分手的理由,单方面认为是刘茜背信弃义,是她不忠在先,他不但不同意,还想向刘茜求婚。
黄克功多次向刘茜写信,信中都是求爱的内容,刘茜明确拒绝,黄克功却仍然执迷不悟。
1937年10月5日,黄克功去陕北公学找刘茜,两人来到了沿河边面谈。
交谈过程中,黄克功再次向刘茜表达爱意并向她提出结婚的请求,刘茜坚决拒绝了他。
黄克功愤怒之下,先是开枪击中了刘茜,刘茜倒地后向外进行呼救,黄克功又马上朝她头部开了第二枪,刘茜这才没了呼吸。
做完这些,黄克功竟然还异常的淡定,没有自首,处理后续事宜,当做没发生过一样。
第二天,刘茜的同学发现她一夜未归后,向学校报告,学校立马展开寻找。
期间,有人在延河边区发现了一具女尸,经过对比,确认就是刘茜。
经过刘茜同学的一些叙述,调查人员锁定黄克功并将他逮捕,经过与黄克功的手枪以及与刘茜信件的来往,基本确定黄克功就是杀害刘茜的凶手,面对这些证据,黄克功也供认不讳。
“红军干部逼婚不成,谋杀少女”,这一事件轰动整个延安城,也激起民愤,众人纷纷要求严惩黄克功,给刘茜以及刘茜的家属一个交代,不能寒了老百姓的心。
当时,有不少站在黄克功这边的人,认为黄克功也是有不少功绩在身的老红军,再加上其年轻,有“知错能改”的资本,能力也是很强的,可以将功补过。
抗大副校长罗瑞卿也非常看好黄克功的,向毛主席求情,主席并未同意,给陕甘宁高等法院审判长雷经天写了一封信,信中写道:
“黄克功不是一个普通人,他是一位有着多次功绩的革命红军干部,正是因为这样,才更不可能轻饶,他知法犯法,目无军纪,杀害无辜性命,这样的人不严惩怎么警示其他人!这一切都是他咎由自取!”
收到这封信的雷经天常舒一口气,他秉公执法,本案事实清楚,人证物证都有,故而判处黄克功死刑。
黄克功这个案子虽告一段落,却警示了不少人,作为红军干部,以黄克功为前车之鉴。
作为法院的工作人员,也将“廉洁、明辨、公平、正直、果敢、强毅、详细、谨慎”这十六字牢记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