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5天内,同一家医院,又一实习医生「烧炭自杀」,年仅22岁!

2025-02-01 08:10:01

痛心呀,仅仅才过去5天,同一家医院(南宁市一),又一实习医生烧炭自杀!!!

据网传,3月19日晚,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一名22岁实习生烧炭自杀!

网传急救病历载明:

患者朋友诉约1小时前发现患者昏daow在地,呼之不应,立即给予持续心胜胸外按压,同时拨打电话呼叫120救护车出诊。

救护人员出诊到达现场后,患者房间闻及较浓烧碳味,患者平卧在地,旁边可见碳盆及安眠药空瓶子,触摸颈动脉搏动、呼吸消失,睡孔散大,体温不升,生命征消失。
给子心肺复机持续心脏按压,面罩球囊通气后,接回我院就诊。

主要体征:体温:不升,脉搏:0次/分,呼吸:0次/分,血压:0/MMHG,无意识;皮肤黏膜轻度紫绀,瞳孔等大等圆,直径(5mm)对光反射消失。
心率 (0)次/分,心音消失。
腹部平坦,软,病理反射未引出。

初步诊断:意识丧失查因(中毒)

重要辅助检查结果:一氧化碳分析 (阳性)。

抢救经过:入院后子持续胸外按压、气管插管、呼吸机辅助呼吸、补液,心电监护、血压、指脉氧监測。
患者生命体征消失有行体外人工循环生命征支持(EC MO)指征,暂无法联系到家属,电话请示院领导、医务部,到场会诊签字后,完善术前准备,立身行ECMO治疗。
同时子碳酸氢钠纠酸,补液,完善相关检查。
20:20收急诊重症监护病房继续治疗

(网上流传的一份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科抢救记录)

3月14日晚,一名麻醉科规培生在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洗手间割颈自杀身亡,原因疑似是在规培协议上与医院产生矛盾。

相关回应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一名急诊科工作人员在得知记者身份后,称:“不清楚”,随即挂断了电话。

医院另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这个事情需要等官方通报,我这里没有任何权限针对此事发言”。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件事情需要联系医院宣传科,由宣传科做对外发布”。
随后,记者多次致电医院宣传科,但电话一直处于通话状态中。

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已经收到了相关信息。
该工作人员称,会跟进处理此事,但最终是否会对外公布结果,需要由宣传部门统一统筹。

小编想说

压垮他的到底是加班?是内卷压力?收入待遇差?是职场霸凌?还是同事老师们的冷漠?....

这样的医院是否应该暂停规培资格,接受调查?

真不知说什么好。
很痛惜,非常痛惜。

一是痛惜他自身。

一是年轻而又有才华的年纪,偏偏选择把自己的人生戛然停止。

二是痛惜他的选择,明明有很多方式可以解决。

真心为这个小弟,感到难过。

生活很难,但我依旧想说的是,生活会有各种难过,选择结束这一切真的不应该。

因为生活不止是只有这一个巨大的困难,你跨过去,其实也就跨过去了。
没有什么后果比死亡更绝望。
今日你走了,父母、女朋友得何等难过,那么久学习和磨练也都付之一炬了。

曾经看过一个统计,这些年死于医闹杀医的,要少于因工作压力或遭受霸凌自杀的医生。

在医院混不下去,觉得工作太苦太累,收入低,没时间。

假如真的在医院遭受到不公或者不如意的事情,记住四点:

第一,直接正面刚,别怕会在这个行业混不下去。
只要是行业内部,里面必分派系,这里不行你投靠那里,本市不行你换个城市,总有你能落脚的地方。

第二,一旦开始正面刚,你要把握一切主动权,熟悉相关的规章法律,把能走的流程都走一遍,该举报举报,该上诉上诉,去找医院领导要说法,坚决在合理范围内把事情闹大。

第三,如果遭遇职场不公对待,要第一时间反击,不要有一丝犹豫。
有些话,在这里不方便公开讲,你就记住,你一个实习医生,是光脚的,他们穿鞋,光脚不怕穿鞋的,他们损失比你大。
你大不了不干这行,但他们已经在这块地方里面根深蒂固,利益牵扯巨大,真丢了眼前的一切,没人敢去试沉没成本。

第四,千万千万记住,要求助家里人,别闷着不说,有什么关系发动什么关系,有多少人求助去多少人。

还是那句话,连死都不怕了,你还怕什么?

—The end—

编辑:何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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