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写了6个字,赔了60多万!
2024-11-04 00:10:02
一个人一生最大的悲哀就是,明明想活得更好,但他真心对待的东西,却让自己变得更穷。
一位患者,头痛,前往当地卫生院就诊。
一位医生,主治医师,接诊后估计认为是神经性头痛,嘱卡马西平片治疗。
但是,由于是基层卫生院,像这些专科性药物,卫生院没有,就建议患者去外面药店购买。
事情如果发展到此,也就没有什么事情。
可问题是,不知是患者因为听不清或是记不住的原因,这位医生居然随手撕了一张纸条,顺手写下:卡马西平2 盒。
俗话说的好,空口无凭,立字为据。
就像聊城假药门中的陈宗祥医生一样,好心荐药后,还在病程记录中记下了,这就为日后的官司埋下了伏笔!这一点, 说到底,人都要活在一种游戏规则里。
人生,就是为了把游戏玩好。
不同人群,活在不同的游戏规则里,规则都有边界,不同圈的人在不同的规则里打转转。
一个事,具体是什么,不重要。
谁来做,很重要。
就如同,一句话,是什么不重要。
谁来说,很重要。
所有的医生。
都应以此为鉴:荐药应注意,立字有风险!
好,接着再说这件事。
这名患者拿着那名医生写的字条,当天就到外面药店买了2瓶卡马西平。
10天后,患者因服用卡马西平后后出现了不适的症状,再次来到卫生院就诊。
同日,前往市医院急诊,因病情严重于三天后转至省医院,被诊断为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Stevens-Jonnson syndrome,SJS)是一种全身性变态反应,病态性高。
因为发病率低,许多人可能对这种病有些陌生,但我说起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大家可能脑中就有印象了。
这两个病有一些像,都是公认的最为严重的皮肤系统不良反应,主要引起皮肤剥脱和粘膜的破坏,并且还会累积到器官系统。
此病虽然发生率低,但是死亡率高。
50%de SJS的和95%的TEN是由药物引起的,最常见的药物,有以下几种,大家了解一下: 1、磺胺类药物(如复方新诺明,柳氮磺胺吡啶) 2、其他抗生素(如通常氨苄青霉素或阿莫西林、氟喹诺酮类、头孢菌素类) 3、抗癫痫药物(如,苯妥英,卡马西平,苯巴比妥,丙戊酸钠,拉莫三嗪) 4、个别药物(如,吡罗昔康,别嘌醇) 2012年4月份的时候,我就有一个病人,是个壮的像牛一样的小伙子,服用了“泻*停”(磺胺类药)而全身上下表皮剥脱,非常可怕,紧急转省立医院后,确诊为药物所致SJS。
也是从那以后,我才对"是药三分毒",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还是话归正传。
这名患者出院后,就把医生和药店均告上了法庭。
患者认为: 1、医生未出具符合规定的处方,药店在未有处方的情况下出售处方药; 2、卫生院和药店均未告知其服用卡马西平的注意事项和副作用,应当对其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 1、卡马西平系处方药,其不良反应之一为服用者出现斯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
被告卫生院的医生出具购药纸条的行为是一种诊疗行为; 2、医生未有证据证实已对原告履行了相应的告知义务; 3、医生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
什么过错呢?就是未进行专业预检评估患者可以适用卡马西平这一药物,应当对由此给患者造成损害的后果承担责任; 4、药店在未有处方的情况下就将卡马西平出售给患者的行为不合规定,且其出售药瓶未附说明书,药店未能证明其已交付说明书给及进行注意事项的告知,故其对患者损害也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5、法院对卫生院和药店赔偿责任进行酌情确定:卫生院承担 70%,药店承担 30%;共计赔偿患者人民币 67 万余元。
随手一张字条,寥寥8个汉字,换来赔偿67万,教训不可为不深刻! 这起案例,有法律专家认为,有两个方面,值得医生警鉴: 1、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应该严肃严谨,及时的完善病历及告知文书。
开具处方要规范。
千万不要用便签和纸条代替处方,因为一旦出事,法庭就会认定那就是一张处方; 2、不要随便荐药,有就有,没有就没有。
因为推荐患者外出购药,这些年出了事情还少吗?可前车之鉴还是不能杜绝后车之覆。
侥幸心理害死人,不出事是你好我好千好万好,可一旦出了事呢?就成了农夫和蛇,东郭先生和狼。
即便医生处方正规,就能避免不赔? 我不信! 另外,医生如果当时不为患者荐药,或许不会被起诉,但会不会被指拒诊而遭投诉呢?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是最经不起考验的谎言,群众在需要你的时候是力量,在不需要的时候就是夜盲。
莫言有一段话:所有伤害你的人,都是故意的,他在伤害你的时候就已权衡利弊,他会不断的对比,最后选择了伤害你,因为伤害你他付出的代价最小,会获得更大的利益,这确实是真相,残酷却很真实。
如今的医生,有时候就像个背锅侠,是错误还是正确,由不得自己,全凭对方是魔鬼还是天使! 很多时候,看起来有很多选择,实则身不由己。
对一件事,我们在战术上,在事后分析上,非常用力,很专业,有一百种方法掰扯里面的弯弯绕,但在战略上是否想过:这一切是否可以根本就不发生或者减少发生呢? 三国演义中,田丰建议袁绍去打曹操,袁绍说小儿子感冒了,非常忧虑,没心情开打,田丰气得半死。
这就是一个谋划与决断区分的故事。
你可以做什么,你应该做什么,与你能够做什么,是两件事。
一个人一生最大的悲哀就是,明明想活得更好,但他真心对待的东西,却让自己变得更穷。
救死扶伤很容易,只要爱奉献,有情怀就好了。
但是人心却很难参悟。
大风起于青萍之末,常人畏果,圣人畏因。
没有人会关心你付出了什么,他们只会关心自己得到了什么。
就像男生追女生,你从一大早起床就去给她买奶茶,路上错过了公交车,跑了五公里,还摔了两跤,被狗咬了一口,踩了一鞋屎,这些和她没什么关系,她看到的,只是她要得到一杯奶茶而已。
一位患者,头痛,前往当地卫生院就诊。
一位医生,主治医师,接诊后估计认为是神经性头痛,嘱卡马西平片治疗。
但是,由于是基层卫生院,像这些专科性药物,卫生院没有,就建议患者去外面药店购买。
事情如果发展到此,也就没有什么事情。
可问题是,不知是患者因为听不清或是记不住的原因,这位医生居然随手撕了一张纸条,顺手写下:卡马西平2 盒。
俗话说的好,空口无凭,立字为据。
就像聊城假药门中的陈宗祥医生一样,好心荐药后,还在病程记录中记下了,这就为日后的官司埋下了伏笔!这一点, 说到底,人都要活在一种游戏规则里。
人生,就是为了把游戏玩好。
不同人群,活在不同的游戏规则里,规则都有边界,不同圈的人在不同的规则里打转转。
一个事,具体是什么,不重要。
谁来做,很重要。
就如同,一句话,是什么不重要。
谁来说,很重要。
所有的医生。
都应以此为鉴:荐药应注意,立字有风险!

这名患者拿着那名医生写的字条,当天就到外面药店买了2瓶卡马西平。
10天后,患者因服用卡马西平后后出现了不适的症状,再次来到卫生院就诊。
同日,前往市医院急诊,因病情严重于三天后转至省医院,被诊断为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Stevens-Jonnson syndrome,SJS)是一种全身性变态反应,病态性高。
因为发病率低,许多人可能对这种病有些陌生,但我说起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大家可能脑中就有印象了。
这两个病有一些像,都是公认的最为严重的皮肤系统不良反应,主要引起皮肤剥脱和粘膜的破坏,并且还会累积到器官系统。
此病虽然发生率低,但是死亡率高。
50%de SJS的和95%的TEN是由药物引起的,最常见的药物,有以下几种,大家了解一下: 1、磺胺类药物(如复方新诺明,柳氮磺胺吡啶) 2、其他抗生素(如通常氨苄青霉素或阿莫西林、氟喹诺酮类、头孢菌素类) 3、抗癫痫药物(如,苯妥英,卡马西平,苯巴比妥,丙戊酸钠,拉莫三嗪) 4、个别药物(如,吡罗昔康,别嘌醇) 2012年4月份的时候,我就有一个病人,是个壮的像牛一样的小伙子,服用了“泻*停”(磺胺类药)而全身上下表皮剥脱,非常可怕,紧急转省立医院后,确诊为药物所致SJS。
也是从那以后,我才对"是药三分毒",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这名患者出院后,就把医生和药店均告上了法庭。
患者认为: 1、医生未出具符合规定的处方,药店在未有处方的情况下出售处方药; 2、卫生院和药店均未告知其服用卡马西平的注意事项和副作用,应当对其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 1、卡马西平系处方药,其不良反应之一为服用者出现斯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
被告卫生院的医生出具购药纸条的行为是一种诊疗行为; 2、医生未有证据证实已对原告履行了相应的告知义务; 3、医生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
什么过错呢?就是未进行专业预检评估患者可以适用卡马西平这一药物,应当对由此给患者造成损害的后果承担责任; 4、药店在未有处方的情况下就将卡马西平出售给患者的行为不合规定,且其出售药瓶未附说明书,药店未能证明其已交付说明书给及进行注意事项的告知,故其对患者损害也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5、法院对卫生院和药店赔偿责任进行酌情确定:卫生院承担 70%,药店承担 30%;共计赔偿患者人民币 67 万余元。

开具处方要规范。
千万不要用便签和纸条代替处方,因为一旦出事,法庭就会认定那就是一张处方; 2、不要随便荐药,有就有,没有就没有。
因为推荐患者外出购药,这些年出了事情还少吗?可前车之鉴还是不能杜绝后车之覆。
侥幸心理害死人,不出事是你好我好千好万好,可一旦出了事呢?就成了农夫和蛇,东郭先生和狼。
即便医生处方正规,就能避免不赔? 我不信! 另外,医生如果当时不为患者荐药,或许不会被起诉,但会不会被指拒诊而遭投诉呢?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是最经不起考验的谎言,群众在需要你的时候是力量,在不需要的时候就是夜盲。
莫言有一段话:所有伤害你的人,都是故意的,他在伤害你的时候就已权衡利弊,他会不断的对比,最后选择了伤害你,因为伤害你他付出的代价最小,会获得更大的利益,这确实是真相,残酷却很真实。
如今的医生,有时候就像个背锅侠,是错误还是正确,由不得自己,全凭对方是魔鬼还是天使! 很多时候,看起来有很多选择,实则身不由己。
对一件事,我们在战术上,在事后分析上,非常用力,很专业,有一百种方法掰扯里面的弯弯绕,但在战略上是否想过:这一切是否可以根本就不发生或者减少发生呢? 三国演义中,田丰建议袁绍去打曹操,袁绍说小儿子感冒了,非常忧虑,没心情开打,田丰气得半死。
这就是一个谋划与决断区分的故事。
你可以做什么,你应该做什么,与你能够做什么,是两件事。
一个人一生最大的悲哀就是,明明想活得更好,但他真心对待的东西,却让自己变得更穷。
救死扶伤很容易,只要爱奉献,有情怀就好了。
但是人心却很难参悟。
大风起于青萍之末,常人畏果,圣人畏因。
没有人会关心你付出了什么,他们只会关心自己得到了什么。
就像男生追女生,你从一大早起床就去给她买奶茶,路上错过了公交车,跑了五公里,还摔了两跤,被狗咬了一口,踩了一鞋屎,这些和她没什么关系,她看到的,只是她要得到一杯奶茶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