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一秀:毛主席的首任妻子,虽从未被承认,建国后主席却为她破例
1950年,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正式颁布,这部鼓励女性独立自主,平等自由的新时代法律由新中国杰出的女革命家、全国妇联副主席邓颖超所起草,受到党中央和毛主席的高度重视。
从此,包办婚姻的时代一去不复返,千千万万的家庭、适婚男女挣脱了封建礼教的束缚,寻找自己的幸福,新中国的女性从此站起来了!
新中国的婚姻法之所以伟大,人们不知道的是,毛主席和他首任妻子罗一秀正是包办婚姻的受害者。
光绪十九年,湘潭县韶山冲的农民毛顺生和妻子文七妹诞下了他们的第三个孩子,父亲毛顺生非常重视这个得之不易的长子,按族谱续到了“泽”,取名毛泽东。
前两个孩子不幸夭折,文七妹对于这个命硬的老三视为宝贝,5岁那年,文七妹把孩子抱到庙里,寄名为石,冀盼孩子健康长大,长命百岁,毛主席乳名就唤作了石三伢子。
毛主席勤奋上进、聪敏好学,会独立思考,小小年纪就知识渊博、谈吐不凡,常常发出不俗的见解。
随着见识的增长,鼓励平等、自由的新思想在他心中发芽生长,毛主席下定决心要走出家乡,加入革命。
在务农之余,自发地学习革命思想。
毛顺生踏实能干,勤劳又肯钻研,一边务农一边经商,家里有了富余。
毛主席长到14岁,眼看着长子到了适婚的年纪,毛顺生打算让他收收心继承家业,于是,不顾毛泽东的一次次反对,执拗地给他安排了一门亲事。
毛顺生与族中亲长毛咏堂家的子弟年龄相仿,从小一起长大,两家交往密切。
他生意上的伙伴罗合楼是毛咏堂家的女婿,罗合楼有一长女,取名一秀,生于光绪十五年,大毛泽东四岁,未婚配。
晚清社会封建礼教达到了极盛,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儿女对自己婚姻大事是没有一点发言权的。
包办婚姻讲究的是“门当户对”,罗家和毛家是生意上的伙伴,结了姻亲就成了一家人,两家又是族亲,彼此之间血脉相连打断骨头连着筋。
就这样,罗合楼和毛顺生都很满意这桩“亲上加亲”的联姻。
岳父家在本县距离韶山冲不远的杨林乡,罗合楼在当地颇有才名,罗家也是知书通礼、开明务实的殷实人家。
罗合楼只生有三个女儿,罗一秀是长女,自小被父亲带在身边悉心教养,在父亲的以身作则耳濡目染下,罗一秀贤孝才德、知书达理,富有同情心,能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在邻里之间是交口称赞的好姑娘。
在十八岁如花的年纪出落得亭亭玉立、落落大方,她尊重父亲的决定,嫁到了毛家。
对于罗一秀这个“从天而降”的新娘,14岁的毛主席十分抗拒,主席抗拒的不是这个大他四岁的可怜姐姐,她同样是封建礼教下被包办婚姻荼毒的牺牲品。
逐渐觉醒的革命思想,让主席明白真正抗拒的是这个万恶的旧社会对人民的残酷剥削,封建礼教对人性的压抑禁锢、对女性的贬低迫害,主席更加坚定了革命的决心,决心推翻这个吃人的旧中国。
对于罗一秀,毛主席是心怀同情且亏欠的。
主席从没有把罗一秀当作自己的妻子,只把她当做姐姐一样尊重,嫁到毛家三年没有和她同房。
罗一秀尊重丈夫的决定,她行着妻子的本分,操持家务,孝顺公婆,并把毛主席照顾的很好。
在毛顺生与毛主席发生矛盾时,会在设身处地的为毛主席着想,化解父子之间的冲突。
母亲文七妹身体不好,生病期间都是罗一秀伏在床边悉心照料,更是让毛主席终其一生都十分感激。
她鼓励毛主席好好读书,主席考上省城的高等学校准备收拾行囊,毛顺生极力反对主席离家,而一向孝顺的罗一秀却出口道:
“家里有我照顾,润之该有他的前程。
”
毛主席踏上了求学之路,开启了艰辛的革命创业。
罗一秀则围着灶台火炉,作为大儿媳操持着毛家上上下下、里里外外,三年间,她兢兢业业、不敢懈怠,博得全家上下的一致喜爱,又被乡亲邻里赞作毛家的贤惠媳妇。
只是让毛主席始料未及的是,这一次的告别竟是与罗一秀的天人永隔。
21岁的罗一秀因细菌性痢疾而英年早逝,在那个医疗技术不发达,资源匮乏的年代,现在看起来无足轻重的病症当时往往能轻易的夺去老百姓的生命。
再次见到罗一秀,只有一个孤零零的牌位凄苦地伫立在光秃秃的香案上。
毛主席虽不把她当妻子,但更像是亲人。
几年来相处的点点滴滴,罗一秀对毛家和自己的照顾,都让他铭感于心,想及此处,不觉垂下泪来。
封建陋习下的包办婚姻葬送了这个年轻姑娘的一生,而毛主席也把对罗一秀的亏欠,变成了对罗家的感恩。
罗家家风宽厚,在罗一秀去世后,也没有断去与毛家的交往,直到解放他们还一直保持着通讯。
建国以后,新中国一穷二白,百废待兴,毛主席疲于公务,不能周全照顾,特意嘱咐儿子岸英回到老家时,要多与罗家走动走动。
得知罗家现在生活困难又叮嘱岸英将自己的稿费、工资寄去接济罗家舅舅,这是毛主席一生为数不多主动破例的“特殊照顾”。
毛主席虽不承认罗一秀是他的妻子,亦将她计入了毛家族谱。
在“发妻”的位置上郑重落下她的名字。
主席完成了年少时的革命理想,推翻了吃人的旧社会,新生的中国颁布了第一部《婚姻法》,让独立平等、婚姻自由的观念深入人心。
告慰了千千万万个像罗一秀一样被包办婚姻荼毒一生的旧中国女性。